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北京离子探针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对外服务能力,依据中心现有实验条件,制订本方案。
第二章 原 则
第二条 中心核心仪器(SHIRMP II、SHRIMP IIe-MC)每月有效工作机时按照以下原则分配:本中心及中心依托法人单位30%,其他单位60%,机动机时10%(主要用于仪器突发故障处理、重大研究计划、发表文章奖励等优先机时)。
第三条 春节和国庆长假各7天(含实际假期和调休日)机时作为特殊备用机时预留,不计入当月的待分配机时。
第四条 为了保证机时分配公平、公正,每月5日前在中心网站公布上一月的机时使用情况。
第五条 对承担国家重大研究计划或利用中心数据取得重要成果的用户,实行激励制度。中心依据用户提供的相关凭证,优先安排实验机时。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中心将按照用户送样的先后顺序安排上机日期。为了保障其它用户的权益,在等待上机测试期间,同一用户追加送样的样品应重新参加排序,不得插队。
第七条 中心将根据每位用户每次送样的数量酌情安排上机天数并将每月的机时安排表公示在中心的官网上。若用户不能按照机时安排表公示的日期前来上机,或对安排的机时天数有异议,应在上机日期前的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问题反映给中心的工作人员,以求协商解决,否则按照违约对待。
第八条 用户在每次上机测试开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延长机时安排表上公示的上机天数。如因用户自身的原因,中途放弃或终止测试,且实际发生的有效机时未达到机时安排表上公示的天数,则用户仍需按照机时安排表上公示的机时天数全额缴纳测试费用。 如因仪器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测试中途终止,则用户只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有效机时缴纳测试费用。
第九条 核心仪器测试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矿物定年分析:19000元/昼夜(24小时)
稳定同位素分析:30000元/昼夜(24小时)
每一个自然日(24小时)内,同一用户上机测试有效机时超过20小时即按照1昼夜标准收费,不足20小时的有效机时分别按照以下标准收费:
矿物定年分析:950元/小时
稳定同位素分析:1500元/小时计算。
第十条 本方案经平台管理委员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北京离子探针中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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