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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计划三年建成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

    编辑 : 中心
    2014-09-02

        由水利部、国土资源部联合申报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日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标志着历经10年可行性研究、工程立项评估、两部联合审查、前置条件审批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个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7个流域监测中心、63个省级监测中心(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和信息节点、280个地市级节点,新建及改建地下水监测站点并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个(套),其中国土资源部门 10103个(套),改建2个地下水监测试验场、1个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以及相应的能力建设与软件环境建设。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将在未来三年内建成。届时,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点监测控制范围将扩大到350万平方公里、站网密度提高到每1000平方公里5.8孔 (站),有效提高地下水监测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对全国地下水动态的有效监控,对大型平原、盆地和岩溶山区地下水动态的区域性监控及地下水监测点的实 时监控,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地下水动态信息,为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地下水环境保护、地面沉降防控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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